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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RSP借款学习计划
LIFELONG LEARNING PLAN (LLP)

       从1999年起,纳税人可以从RRSP中取款来资助自己或配偶念书,取出的款不用纳税,该计划称为LIFELONG LEARNING PLAN(LLP,终身学习计划),又称RRSP学习计划,RRSP就读计划。

  概括而言,LLP的主要规定特征包括以下:

  • * 必须是RRSP的Owner,该RRSP必须是非锁定的(Non Locked-in)。
  • * 取款时,必须是加拿大居民。
  • * 取款那年,必须70岁以下。
  • * LLP Student可以是LLP Participant, 也可以是Participant的配偶,但不能同时是自己及配偶,也不能是Participant的子女。
  • * 学生必须注册符合条件的课程,通常要求是Full-time(如果学生是残疾的,则可以是Part-time)。
  • * 课程至少连续3个月或以上;每周至少上10小时或以上的课;所上的学校可以是University, College, Or Other Educational Institution。
  • * 每年最多只能取出$10,000,多取出的金额必须纳税。整个上学期间过程,取款的总数不能超过$20,000。
  • * 学生必须注册符合条件的课程,通常要求是Full-time(如果学生是残疾的,则可以是Part-time)。
  • * 取出的款可以是多种用途,不一定只用于学费及相关的费用,可以用于生活费以及其他生活费用。
  • * 开始还款时间为第一次取款后的第五年或Full-time课程结束的第二年两者中较早的那一年为准。每年至少须还最初借款的十分之一。
  • * 可以在上学期间多次取款,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,及自第一次取款起到取款后第四年的1月31日期间内。
  • * 如果纳税人在RRSP供款的90天内就取款上学,则该供款额不能用来抵税。因此,应在供款后89天后取出。
  • * 纳税人在一生中可以多次参与LLP, 没有次数的限制,只要LLP 余额为零,那么第二年就可以再参与。

 

  有关LLP计划的详细政府政策规定,可参见加以下拿大税务局有关的详细说。若需要进一步咨询,可同我们的财务顾问联系。